哈尔滨市龙江旅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
全国免费咨询电话:400-997-2229
学校设有接站车
提前预定电话:0451-88877755(固定)
网址:www.longjiangts.cn
学校地址: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212-6号
乘车路线
1、哈尔滨站(火车站、南岗客运站)乘公交车:383路公交车(站点在火车站出站口右侧可直达我校,在开发区(中药二厂站)下车)
2、哈东站(火车站、客运站)乘公交车:出站口乘坐33路公交车到职工街站,换成383路/335路/345路公交车到中药二厂站下车。
3、哈西站(火车站、客运站)乘公交车:出站口乘坐57路公交车到天平路路口站下车,往回走50米过道,右侧即是我校。
4、自备车辆:道里区城乡路方向往机场路方向走,沿途经过海宁皮革城、中药二厂。中药二厂对面即是我校。
备注:外地学生和家长请提前电话联系凯发网娱乐官网,学校配有免费接站车,可以在哈尔滨各个车站接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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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职学生操行评定办法(试行)-凯发网娱乐官网
根据教育部颁发的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和《中职生日常行为规范》的有关规定,使学生明确具体行为规范要求,帮助学生发扬优点,改正缺点,鼓励学生积极上进,为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等全面发展的中等专业人才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操行评定的内容
(一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热爱集体,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为人民服务。
(二)重视思想政治教育,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,关心国家大事,思想上不断要求进步。
(三)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中刻苦努力,成绩不断提高。
(四)遵纪守法,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(五)维护学校荣誉,关心集体,热爱劳动,爱护公物,勤劳俭朴,积极参加学校、系和班上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(六)举止文明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助人为乐,遵守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。
(七)有明辨是非、善恶、美丑的能力,能和违法乱纪行为和一切不良倾向做斗争,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(八)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讲究卫生。
二、操行评定的等级标准
(一)学生操行成绩总分每学期为100分。每学期每个学生计给基础分60分,其中思想品德占30分,纪律占30分,在此基础上根据所规定标准进行加分或减分。加分最高限为40分,考核总评分最高分为100分,最底分为0分。
(二)每月记录加减分一次,学期末累计分即为该生本学期的操行分。
(三)加分、减分以后,学分在85分以上为优,70—84分为良,60——69分为及格,60分以下为不及格(不含60分)。
三、操行评定的评分办法
(一)每学期末,班主任根据学生表现,汇总每月操行评分记录,经班集体讨论为每个学生评出操行成级。
(二)每月底统计一次加、减分,学期末总评后将总评成绩(操行成绩)上报学校教务处。
(三)参加先进个人评选,操行成绩必须为优秀。
四、操行量化标准
(一)加分范围及办法
1.为集体和他人做好事、拾金不昧者,根据事迹每次加1—5分。
2.受到全校性表彰者每次加2—5分。
3.积极参加学校、班级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中有贡献者加1—10分。
4.积极上进,努力学习,单科成绩均达80分以上或优,加3分。
5.爱护集体荣誉,主动为班级、同学服务者,每学期加1—3分。
6.月出勤率达100%者加5分。
7.每周之内不违反校纪校规、班规者加1分。
8.参加学校文艺演出、体育比赛、演讲、征文等活动获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加4、3、2分。在上列活动中,虽未获奖但积极参加者加1分,主要组织者加2分。
9.参加省、市组织的各种比赛获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加6、4、2分。
10.积极参加班级黑板报编写者加1分。
11.学生干部工作主动、积极负责,能坚持原则、大胆管理、协助班主任搞好本班工作,促进班风建设的加1—10分。
12.勇于检举不良行为者,每次酌情加5—10分。
13.见义勇为,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,保护国家、集体或他人生命财产者加10—20分。
(二)扣分范围及办法
1.被通报批评或导致班级通报批评者扣5分,受警告处分者扣5分,受记过处分者扣10分,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15分。
2.早操、上课、晚自习、政治学习、各种班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无故缺席扣4分,不遵守其他纪律者,视节轻重扣1—5分。
3.个人卫生习惯差,不注意个人形象,言行举止不文明者,经批评教育仍不改,视情节轻重扣2—10分。
4.未经学生处、班主任同意留宿他人者扣5分,未经班主任同意夜不归宿就寝者扣10分,晚归者扣3分。
5.不讲社会公德,损坏公物、乱接电源、烧电炉、点蜡烛、浪费水电者,除按规定处罚外,扣2—10分。
6.酗酒、抽烟、谈恋爱不听劝阻者,每项每次扣5—10分。
7.凡有赌博、偷盗行为者,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,扣10分;数额较大的,再加重扣分。
8.考试无故缺席者扣10分。
9.劳动成绩不及格,操行成绩不能评良,不认真做值日者扣2分。
10、穿奇装异服、染头发、穿拖鞋进教室者各项扣2分。
11.违反学校门卫制度和熄灯制度,翻墙进出校者扣5—10分;熄灯后大声喧哗、放录音机、点蜡烛者各项扣2—5分。
12.凡不遵守公共秩序,无理取闹者扣5分,
13.拒绝参加打扫卫生(教室、清洁区、宿舍)的学生每次扣10分;从楼上往楼下倒水、倒垃圾、扔瓶子及其它不文明行为者每次扣10分。
14.违反其它规定者,酌情扣分。